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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楼市调控定调“分类指导” 不再“一刀切”

日期: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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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备受业界关注的2014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得以明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近日透露今年房地产调控思路倾向于“双向调控”。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指出,未来将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掺杂民生、经济、投资等多种复杂因素,因此行政调控手段在2014年仍然不会马上退出。但是,与以往楼市调控“一刀切”不同的是,未来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将具有更多自主权。
  细化――不同城市分类指导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6日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调控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权威解释。他指出,现阶段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因此,未来在调控手段上,将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热点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继续执行限购、限贷政策;对于库存量较高的城市,则要控制住宅用地供地规模,控制供应结构。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张泓铭表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为主、扩散性为辅的市场,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由此决定的房地产市场千差万别。他认为,全国“一帖药”的政策无法适应各地的具体情况,在未来的调控中,必须要有一个大的改变,主要办法就是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工。
  弱化――行政手段或逐渐减少
  事实上,弱化行政手段在此次住建部主导的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思路中已经有所体现。最为明显之处是,不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当年度的房价控制目标,而是强调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两个方面。此外,以前频繁使用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也被“稳控房价”代替。
  与不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相呼应的,还有“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暂缓。全国人大将启动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有专家分析,房地产税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概念,有开发环节的各个税种,又有购房者交易、持有环节的税种。不能片面地理解为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可能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和未来的遗产税等。
  完善―――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在阐述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思路中,齐骥表示,住建部将在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主要为解决新就业无房人群,以及已有稳定工作但收入较低未购房人群。他表示,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初期,便明确供应对象,供应价格,户型等方面,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产权为个人与政府共有。
  此外,对于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托底,2014年将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此外,在资金方面,除加大中央财政预算投入外,国资监管部门将在今年出台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支持力度。